全国首部湖泊总磷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出台

 新闻资讯     |      2023-12-04

11月30日,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成为全国首个针对湖泊总磷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

作为中国*大的淡水湖,鄱阳湖水质虽有所改善,但整体改善效果不是十分稳定。总磷污染仍是影响鄱阳湖水质的主要问题,因此江西省委、省政府设立了“到2030年,力争鄱阳湖总磷平均浓度达到湖库Ⅲ类标准”的目标。

据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傅行家介绍,不同于常规立法实践中包含多项条款和章节的地方性法规,此次立法仅有30条且未分章节。在起草和修订过程中,立法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精细立法,每个条款都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了“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要求。

该法规规定,对于湖泊总磷浓度严重超标的滨湖地区,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影响湖泊水质的汇水区也被纳入禁用范围。县级以上河长、湖长、林长应按规定监督有关部门履行总磷污染防治职责并协调解决问题。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该法规还建立了上级约谈制度,对于总磷污染防治不力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并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表示,总磷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为依法科学保护鄱阳湖流域,江西省将近年来在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提炼,上升为法规条文,为鄱阳湖流域提供法治保障。

傅行家强调,江西省人大环资委将深入推进鄱阳湖流域的总磷污染防治工作。为了确保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修复、水资源节约利用、生态流量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将完善配套制度,制定具体的标准、规范和政策等,以确保法律法规能够得到落实并取得具体实效。